回忆的沙漏 发表于 2021-1-27 15:53:42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收取货款如何处理,是否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收取货款如何处理,是否计算缴纳增值税?

居正君 发表于 2021-1-27 15:53:58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规定,无论是单用途卡还是多用途卡,在预付充值的时候,开具“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不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在充值或销售加油凭证时,如果开具了征税发票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开具的“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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