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这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今天起实行专票电子化
http://file.tax100.com/o/202101/22/649_1611322225199.gif?width=640&size=626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以下简称《公告》),分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
按照《公告》规定,北京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今天(2021年1月21日)起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以下这些地区的新办纳税人
已逐步实行专票电子化
实行时间 实行地区 2020年
9月1日起
宁波、石家庄和杭州 2020年
12月21日起
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深圳 2021年
1月21日起
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青岛
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税务部门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相关链接:
[*]9张图,带你读懂“专票电子化”
[*]如何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记住这三个步骤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注意!核定电子专票应知道这些要求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税务UKey免费领 这些发票可以开
[*]“专票电子化”业务不熟悉咋办?税务部门5条便利化举措来帮你
[*]电子专票为啥没有“发票专用章”?用“电子签名”代替啦
[*]电子专票的票面做了一些“减法”,你注意到了吗?
[*] 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来了!注意实施时间及受票方范围
http://file.tax100.com/o/202101/22/962_1611322225365.jpg?width=258&size=1825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