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22 11:23:35

中国财经报:四川2015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覆盖

《中国财经报》2013年12月21日第二版
(基财处)
四川:2015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覆盖
四川省2014年将继续扩大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范围,力争2015年全省所有乡镇全面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据了解,2010年以来,四川省创新保障模式,强化激励约束,切实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落实民生政策的财力需求,建立了基本财力保障长效机制。2012年,该省全部消除了财政部核定的55个缺口县。
在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四川省着手研究提升县级财政基本保障管理绩效,针对各县(市、区)普遍实行“乡财县管”体制,乡镇财力比较薄弱,乡镇辖区内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和必要的公共服务所需资金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将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向乡镇拓展,2013年启动了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通过摸底调研和反复研究,综合考虑县域类型、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和试点工作积极性等因素,全省选择了1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确定保障范围。在县财政按财政财务体制全面保障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基础上,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以及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纳入保障范围。二是明确保障标准。四川省强调“两个不低于,一个增长”,即: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按不低于县级部门(公检法司除外)预算的平均水平给予保障;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按不低于省政府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依据乡镇辖区内总人口、幅员面积、海拔高低、距离县城远近等相关因素合理测算安排予以保障,并保持稳定增长。三是强化保障方式。实行“县级预算保障,乡镇自主使用,省市激励补助”的办法,县级财政将上述保障范围的支出全部从县级预算下划到乡镇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足额安排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资金,当年结余部分要留给乡镇统筹安排使用。省财政将上述支出需求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统一测算并激励补助到县(市、区)。四是跟进配套措施。要求试点县理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基本支出责任,建立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乡镇财政绩效管理,全面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规范乡镇收支管理,各项政府性收入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项政府性支出一律通过预算安排,不得体外循环。健全乡镇决算报告制度,乡镇财政部门要向乡镇人大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基本财力保障资金使用情况。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建立,调动了乡镇履职服务积极性,激发了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得到了试点县乡镇的普遍欢迎。一是增强了乡镇可调控财力,辖区内的社会治理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了必要的财力保障,激发了乡镇想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热情。二是增强了乡镇责任意识,有财权就有责任,有压力就有动力,调动了乡镇自主规范理财的积极性。三是推动了乡镇由保稳定向谋发展的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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