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22 09:54:15

中国财经报:四川探索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新思路

《中国财经报》2011年10月11日第2版刊发
(预算处)

创新机制、分层保障、统筹协调、强化绩效
四川探索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新思路

今年以来,四川省财政厅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研究建立基本保障目标完成后的财政转移支付新机制”指示要求,大力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提出了“创新机制、分层保障、统筹协调、强化绩效”的总体思路。
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四川省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为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该省不断加大财力下移力度,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2010年,四川省县级可用财力占全省可用财力总量达到56.9%,居西部地区首位,最低县级人均财力提高到4.4万元,基层财政困难明显缓解,市县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随着政府公共领域各项改革继续深化,公共保障范围不断拓展,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对转移支付制度运行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四川实际看,现行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保障范围单一、管理方式粗放、协调机制不够的问题逐步显现。针对上述问题,四川省财政厅大力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创新机制,由单向管理向复合管理转变。一是围绕均衡提高政府公共保障能力,将转移支付的标准需求测算由过去主要考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向统筹考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转变,这既是公共财政职能建设的需要,也是财政能力整体提升的结果。二是围绕分好钱、更要管好钱,由过去“上级财力补助、下级自行安排”的单向管理向“兼具财力与专项特性、上级监督使用”的复合管理转变,省级财政将加强跟踪督导,要求市县确保基本需求不留缺口,逐步提高民生支出水平,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这是确保财政政策导向和资金使用绩效的需要。
分层保障,由直接补差向分类测算转变。改变对缺口进行直接补差的算账方法,按照“分类测算、分层保障”的要求,对市县基本支出需求、民生保障需求、促进发展需求进行分类测算,实行分层次保障。一是以“补足缺口”为目标测算分配基本需求补助,对市县基本保障需求缺口予以全额补助。二是以“均衡能力”为目标测算分配民生保障补助,对市县必保民生需求缺口给予全额补助,对人均民生支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给予照顾,对公共保障需求大、调控能力弱的地区给予倾斜。三是以“支持重点”为目标测算分配促进发展补助,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11年重点安排用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方面。上述分配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市县财政状况差异大、困难程度衡量难、有效对应解决更难的制度困境,提升了转移支付制度本身的包容性。
统筹协调,由各自为阵向协作配合转变。一是体现均衡性转移支付与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相协调,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补足基本需求和必保民生需求缺口,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均衡公共保障能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两者功能明确、互为补充。二是体现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相协调,以提高地区间民生支出水平为目标,充分兼顾民生类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结果,对民生支出整体水平偏低地区给予照顾,协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三是体现常态政策与当期政策相协调,对市县基本支出和必保民生缺口给予全额保障,对当期出台的重大政策增支给予相应补助,统筹兼顾了市县财政运行中的常态性困难和阶段性支出压力。
强化绩效,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为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四川省将实施跟踪督导和绩效评价,严格结果运用,督促市县按序列、分层次保障到位。特别是对安排用于促进发展的资金,将按照“额度下达、明确方向、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要求实施管理。此举既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形成了必要的约束,保障了上级政府重要决策的落实,又调动了市县两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市县结合实际解决好本地区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了市县促进发展的主体责任,是有效解决专项补助事权不清、主体责任不明、绩效管理缺位的可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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