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三季度缓交企业所得税,但做了计提分录。第四季度时发生亏损,那第三季度做的计提分录要冲减吗?
本年三季度缓交企业所得税,但做了计提分录。第四季度时发生亏损,那第三季度做的计提分录要冲减吗?预缴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是按照会计利润在预缴,除几项特殊的优惠政策可以季度享受外,其余的优惠政策和税会差异通常都是暂时不会考虑的。
对于第四季度比较特别,因为恰好又是年末。
按照会计分期和企业所得税的分期,年度都是需要对该年度进行汇算的。
因此,在第四季度税务方面依然可以按照会计利润进行预缴申报。
但是,会计方面则需要尽可能的准确核算该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以及“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因此,在年底关账前,不但需要考虑会计利润,还需要考虑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不得税前扣除影响等各种因素,从而准确全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如果前面3个季度已经有预提“所得税费用”,则需要通盘计算,如果已经多计提了则需要冲减回去,如果不足则需要补充确认。“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也是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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