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21 13:32:14

渝文备〔2015〕2317号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15-03455 [ 发文字号 ] 渝文备〔2015〕2317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成文日期 ] 2015-12-04 [ 发布日期 ] 2015-12-04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渝文备〔2015〕2317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渝财会〔2012〕27号








有关区县财政局、重庆市财政学校: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和《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印发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通知》(渝财会〔2012〕26号)。为了做好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确保全市考试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办法》、《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人员守则》、《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巡考人员守则》、《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考试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1.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办法




2.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3.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4.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5.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巡考人员守则

6.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会计 从业 无纸化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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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其他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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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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