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更新】20210121涉税提醒
1.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用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服务为宗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用卡的制发管理和服务标准,满足缴存职工公积金业务用卡办理手续和业务流程的便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链接: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用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根据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新变化,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新需求、新期盼,进一步调整拓宽“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税费事项范围,重新梳理编制了《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税费事项“一次不跑”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按照22号公告要求,我省被确定为第二批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的地区。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专票电子化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决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吉林省范围内所有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清卡解锁操作的温馨提示
2021年1月16日开始,如果税控设备“锁定”不能开具发票,请及时完成增值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完成增值税申报后便可对税控设备进行(金税盘)远程清卡或(税控盘)更新监控。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清卡解锁操作的温馨提示
5.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通告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已开始受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通告
6.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实名办税信息通知
为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有效的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名办税系统拟在2021年1月30日对不符合标准的数据进行清理,请广大纳税人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通知公告(【公众服务】-【公众查询】-【通知公告】)。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实名办税信息通知
7.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启用5G办税微厅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事,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以武江区税务局为试点,在工商银行碧水花城支行设立了韶关地区首个“税银互融”5G办税微厅,已于近期正式启用。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启用5G办税微厅的通告
8.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决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吉林省范围内所有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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