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20 13:37:56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通知

湘财库〔2015〕39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办库〔2015〕2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采取有力措施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办库〔2015〕288号文件和《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库〔2014〕32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国库牵头、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改革实施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规范乡镇预算编制管理,夯实乡镇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二、加快实施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办库〔2015〕288号文件要求和本地改革实施方案(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加快改革步伐,确保具备条件的乡镇于今年年底前实施改革,已经实施改革的地区应于今年年底前对照财政部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到位。各市州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非省直管县市区的督促指导。省财政厅将于近期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考核工作,通过实地抽查、组织座谈等方式对各地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督查。
三、上报改革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及困难,以利于全省协调推进改革。请县市区财政局于2016年1月15日前通过登录湖南省国库业务数据报送系统(网址:http://10.104.9.104:8080/gkbs/system/login.action,密码:85165301)填报截至2015年底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联系人:省财政厅国库处 周飞雄
电 话:0731-85165301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办库〔2015〕288号)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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