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9 10:56:12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14年2月12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