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
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