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9 10:48:38

关于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总会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总会2011年度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总会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2〕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总会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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