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9 10:47:01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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