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9 10:44:47

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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