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sie7 发表于 2021-1-18 15:08: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55号            2001-02-01
重庆、河南、广东、江苏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我公司新设、搬迁、受让汇总纳税问题的请示》(南证函114号)。经研究同意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所属7家证券营业部(名单附后),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75号)的法规执行。
  附件: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