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呼和浩特市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进行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内财农〔2017〕22号)规定,经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指导委员会批准,同意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参股呼和浩特市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15亿元,其中自治区引导资金4.5亿元,根据引导基金申请报批程序,现对参股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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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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