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财行〔2020〕821号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盟(市)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0〕122号)和《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9〕98号),现下达你盟(市)2020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详见附表)。该项资金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所属转移支付项目名称“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付代码为“Z195110010017”,请将补助资金列入“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预算科目。
请你盟市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保障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附件:2020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不发地方).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7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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