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财资环〔2020〕557号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有关盟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预拨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财资环〔2020〕23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中央财政2020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内林草规函〔2020〕122 号),现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1)17348万元,专门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具体盟市、金额详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各盟市应结合相关工作任务和实际。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倾斜。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附件: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5月1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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