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2 17:37:31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2018-08-28 来源:财政部
   

财税〔20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7日

相关新闻:


[*]·title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