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发布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发布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发布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解决新机构执法依据合法性问题,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序号 标 题 发文时间 文 号 1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016.06.01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2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2016.08.10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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