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税务发布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申报缴纳流程
http://file.tax100.com/o/202101/05/930_1609805110162.gif?width=1075&size=6987181月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了解到,近日省税务局发布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之后的申报缴纳流程。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缴费人属地办税服务大厅、属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窗口等渠道进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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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电子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电子税务局访问网址:
https://etax.qinghai.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
缴费人通过账号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打开其他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入申报初始化页面。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页面,需要选择“按次申报”或“按月申报”,根据申报的征收项目,可以增加数据,填写申报表。申报成功之后,可以在线进行申报查询及打印,确认信息无误,可实现在线缴纳费款,以“非接触式”完成费款申报缴纳。
据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负责人娄晓明介绍,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做好前期摸底调研等工作基础上,2020年12月25日分别同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人防办,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进行工作对接,顺利实现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交接工作。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全省各级税务部门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从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征收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优化缴费服务方面,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为纳税人缴费人便捷申报缴费提供良好服务。全省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具体操作流程请戳下方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Ta2ngt2JQ-v-4rufuAyMcw
(记者韩世峰 通讯员丁春梅)
感谢您抽出 http://file.tax100.com/o/202101/05/909_1609805110432.gif?width=16&size=1121 http://file.tax100.com/o/202101/05/131_1609805110506.gif?width=16&size=1491·http://file.tax100.com/o/202101/05/500_1609805110600.gif?width=16&size=923 http://file.tax100.com/o/202101/05/647_1609805110692.gif?width=16&size=1671来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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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赵建政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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