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沪财会〔2020〕52号 关于准予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准予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沪财会〔2020〕52号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刘鹏(110002780067)。
三、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楼E、F室。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