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统升级暂停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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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20年12月31日18点至2021年1月1日8点期间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期间将会影响发票信息上传、远程抄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增值税发票查验、有奖发票、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相关业务。特此公告,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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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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