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更新】20201231涉税提醒
1.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践情况,我部制定了《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链接: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2.国办函〔2020〕128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链接:国办函〔2020〕128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3.豫财科〔2020〕87号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四批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四批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链接:豫财科〔2020〕87号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四批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4.皖政〔2015〕6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省财政厅《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链接:皖政〔2015〕6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5.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公告明确了陕西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的成本利润率为5%。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6.《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解读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各部门建立健全依法治税工作机制。税务机关落实税收执法主体责任,负责税款征收、涉税信息获取、数据分析及利用等具体税收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与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协作。
链接:《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解读
7.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部分涉税事项实名验证功能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2019年第4号)。自2020年12月30日22:00起,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部分涉税业务时,正式启用实名验证。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部分涉税事项实名验证功能的通知
8.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黔财税〔2020〕49号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0—2022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现将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62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对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未重新获取免税资格的,将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链接: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黔财税〔2020〕49号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0—2022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9.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贵州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地址的公告
贵州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新的访问地址为https://fpdk.guizhou.chinatax.gov.cn,我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不再支持新旧地址同时使用,原访问地址停止使用。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贵州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地址的公告
10.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继续延长发票寄递暂免邮费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发票寄递暂免邮费服务。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继续延长发票寄递暂免邮费服务的通告
1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年终受理税费扣款业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等横向联网系统年终工作时间安排,现将年终税费扣款业务受理时间安排做出通知。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年终受理税费扣款业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12.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途径的通告
从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现将2021年1月1日以后衡阳市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途径通告。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途径的通告
13.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 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的温馨提示
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从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即: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2021年3月1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将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链接:https://www.tax100.com/forum.php ... =347292&fromuid=369]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 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的温馨提示
1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沪税函〔2020〕101号 关于公布第十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 41号)有关规定,现将已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的退税商店名单(第十一批)予以公布。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沪税函〔2020〕101号 关于公布第十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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