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31 04:50:27

【名单确认】扣缴客户端关于简便优化上年收入不足6万元纳税人预扣预缴政策的操作指南(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政策通知
本次升级功能主要针对需要在2021年1月及之前就办理2021年1月税款所属期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离线算税业务的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提供预计“符合享受6万元扣除减除费用(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纳税人名单和税款计算的相关功能。
二、 减除费用扣除名单确认
01
选择税款所属期
在首页选择税款所属月份【2021年1月】。

进入【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报表填写页面时,系统会根据本地上一年度数据弹出不同提示:
如果本地上一年度数据不完整,则弹出如下提示: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31/567_1609361426522.png?width=900&size=311935
如果本地上一年度存在完整的填报数据,则弹出如下提示: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31/674_1609361426631.png?width=900&size=303655
点击【立即确认】打开【减除费用扣除确认】页面。(也可通过对应所得项目的收入列表页面,点击【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进行确认。)
02
减除费用扣除确认
1
名单自动统计
如果本地上年度1-12月数据完整,且之前未确认过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的纳税人名单,则进入“减除费用扣除确认”界面时,系统会自动根据本地数据统计符合按照6万元扣除减除费用的纳税人。
统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会显示在列表上,且“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默认为“是”。


注意事项

1
---人员信息采集中“人员状态”为“正常”
2
---“是否扣除减除费用”为“是”的纳税人
3
---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实习生(全日制学历教育)”
4
---“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小于等于税款所属年度1月
5
---上一年度1-12月连续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下面所有小类,不能存在连续劳务)或上一年度1-12月连续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不能存在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
2
更新
如果重装了扣缴端或通过其他渠道变更了需要按照6万元扣除减除费用的纳税人信息,可手动点击【更新】按钮从服务端获取最新的确认结果(前提是已经在“人员信息采集”中提前采集好纳税人信息)。
点击【更新】弹出二次确认提示,点击【确定】则调用服务端接口获取所有存在确认记录的纳税人及其确认结果http://file.tax100.com/o/202012/31/634_1609361427310.png?width=368&size=3543
3
确认
如果当前不存在已修改的数据,则点击【确认】按钮直接关闭界面。
如果当前存在已修改的数据,则弹出二次确认提示:
http://file.tax100.com/o/202012/31/865_1609361427385.png?width=499&size=6116
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完成后,点击【确认】可将本次修改了确认结果的纳税人名单及信息保存到税务局端。保存成功后,数据同步保存到扣缴端本地数据库(如果保存失败,则不会保存到扣缴端本地)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名单确认】扣缴客户端关于简便优化上年收入不足6万元纳税人预扣预缴政策的操作指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