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法律法规
› 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30 10:37:01
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27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