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您有一条消息待查收
点击上方“镇江税务”可订阅哦!新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进行确认,以便享受政策红利。
哪些情况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子女和老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要修改2021年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扣除情况;
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等。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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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为例:
进入APP首页后,点击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然后选择扣除年度“2021”,就可以开始确认各种信息了。
对普通纳税人来说,如果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那么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一键确认即可。
如果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等相关信息,要在2020年度信息基础上,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对于需要作废去年已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后,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即可。
对于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可在进入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后,选择扣除年度“2021”再点击“子女教育”进行申报。
税务部门提醒,若未能及时关注、修改,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若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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