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9 15:05:12

我与宪法征文优秀作品展之七 ——植宪于心,用法于行

植宪于心,用法于行
熊 超

在大学校园里,我是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宪法对我来说是一个学习科目,我所了解的,是它的发展历史、重要意义和条目内容;进入社会后,我是一个普通公民,宪法对我来说是一个法律制度,我所看重的,是它对国家、社会和公民发挥的规范指导作用;参加工作以后,我是一个肩抗税徽的税务干部,宪法对于我是一盏精神的明灯,我所期盼的,是学习运用宪法精神,指导日常税收工作。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宪法便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至高无上的“国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虽然宪法看起来“居庙堂之高”,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实际上它却“处江湖之远”,无时无处都贯穿在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税务部门是执法部门,税务干部是执法人员,我们身穿湛蓝的税务制服,肩上就扛起了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近年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上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进一步推动了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然而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基层税收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干部政策业务水平差异等;另一方面,是由于很多人思想上法治意识树立不牢,没有把宪法精神耕植于内心深处、运用到实践当中。
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意思就是我们要从心里认同宪法,自觉遵守宪法,运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植宪于心,用法于行”,而要达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要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作为国家的基本大法,宪法功能的发挥、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思维,巩固宪法信仰。要清楚认识到,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就是维护党和国家的统一主张,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不断提升思想站位,切实负起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
其次,要严格遵守宪法,积极宣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每名干部都应该深入学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立足工作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把宪法作为必须遵循的规范。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民的幸福和安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们要积极通过各种形式载体,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融入每个人的思想深处。
再次,要运用宪法精神,指导税收工作。我们身处于法制社会、就职于执法部门,必须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宪法作为思想行动的指南,坚持依法用权履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税务力量。

来源:黔西县税务局
编发:毕节税务
2020年第148期,总10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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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宪法征文优秀作品展之四 ——我所认识的宪法与税收
●我与宪法征文优秀作品展之五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我与宪法征文优秀作品展之六——以宪筑梦 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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