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9 11:15:13

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做好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工作,现将《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财政部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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