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看过来!这个费用明年由税务部门征收,别跑错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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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地面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战时保障城市居民就地就近隐蔽,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途经。在人防重点城市的市区(直辖市含近郊区)新建民用建筑,要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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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有的建设单位因条件限制
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
在此情况下,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需要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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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大家千万别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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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小编来帮大家整理一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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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依据
建设单位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易地建设费标准交纳建设费用,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就地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二、缴费义务人
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需要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三、计征依据和费率
应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征收标准
四、缴纳期限
建设单位按规定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次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五、征收管理
2021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根据人防部门核定的收费金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六、减免规定
(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四)为主体工程施工服务,竣工后必须拆除的临时性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五)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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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474号)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价房133号)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房208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4﹞3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1号)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非税收入处、集美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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