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衙门 发表于 2020-12-28 16:17:17

【每日更新】20201223涉税提醒

1.关于《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

为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2017年12月25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链接:关于《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的解读

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做出解读。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的解读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结合四川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做出解读。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山西省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需要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确定为。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5. 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吉安市地方税务局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吉安市地方税务局 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吉安税务局2018年第3号公告修订)。

链接: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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