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8 11:13:36

关于转发《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外汇局关于设立上海西北物流园区等17个保税物流中心的批复》的通知


关于转发《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外汇局关于设立上海西北物流园区等17个保税物流中心的批复》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外汇局关于设立上海西北物流园区等17个保税物流中心的批复》(署加发〔2008〕5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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