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7 10:00:15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黑财税〔2020〕57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拆除人防工程补偿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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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拆除人防工程补偿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财税〔2020〕57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拆除人防工程补偿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财税〔2020〕57号
全文有效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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