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6 10:37:09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薄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薄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薄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薄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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