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
税〔2018〕32号)
20180427104657626.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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