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
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4月9日 20180412093342270.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4月9日印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