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5 10:24:46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本市的具体意见另行下发。
特此通知。
附件:《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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