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5 10:22:40

关于转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5号)转知给你们。按照总局“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要求,本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办法仍按照《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暂行办法》(沪地税征2号)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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