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文化两馆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文化两馆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文化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今年实施的六十项公共财政政策中,省级财政设立了基层文化两馆维修专项资金。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基层文化两馆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反馈。
附件:江西省基层文化两馆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文化厅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