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口计生委:
为加强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根据《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省财政厅 省人口计生委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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