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百老师 发表于 2020-12-25 10:08:36

山西省税务局 @物流企业:这里有您想知道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一)


@物流企业:这里有您想知道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一)


https://file.tax100.com/o/202012/25/1445a5cad92e4245b545bf116fc72a50.mp4
视频简介: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6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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