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4 16:17:58

财政部关于京九铁路耕地占用税纳税人问题的批复 财农税字[1993]15号

财政部关于京九铁路耕地占用税纳税人问题的批复
财农税字15号         1993-04-08
山东省财政厅:  你厅鲁财农税字第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耕地占用税“谁征地、谁纳税”的法规,同意你厅意见,京九铁路占用耕地,应由办理征地手续的各铁路工程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应按其实际占用面积征税。请做好征收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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