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4 10:21:08

关于地方不再上缴中央级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收入的通知


关于地方不再上缴中央级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收入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地方不再上缴中央级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收入的通知》(财企293号)文转发给你们,并附《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收问题的意见》(财企166号),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1、 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 财政部关于地方不再上缴中央级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收入的通知.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 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收问题的意见.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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