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了规范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支持我省包装行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和绿色包装产业发展,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设区市财政局组织对本地区范围内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每年5月30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及申报项目材料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省属企业的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材料直接报省财政厅。
附件:《 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 财政部关于印发〈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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