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文化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今年实施的六十项公共财政政策中,省级财政设立了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反馈。
附件: 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 江西省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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