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3 10:26:28

社保处 皖财社【2020】9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算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办法》的通知

社保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算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办法》的通知
皖财社【2020】9号

皖财社9号-预算管理、责任分担.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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