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7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彩票机构按财政部和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重点检查工作分级进行,即: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由我厅直接进行检查,省以下彩票机构(包括市、县)由各设区市财政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二、 检查时间
2008年1月1日至10日为彩票机构自查阶段,并于1月11日前向我厅上报全面自查报告和相关自查报表(见附件);1月11日至30日为财政部门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必须于2月5日前向我厅上报有关检查资料,包括重点检查情况报告和填报相关报表(见附件)。
三、 检查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希望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和我厅有关文件执行,切实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认真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和上报,争取做到“三个到位”,即: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我厅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中走过场的地方,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 http://www.jxf.gov.cn/editupload/file/doc.gif 财政部关于开展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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