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3 10:16:14

资产处 皖财资函【2019】277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监狱管理局处置资产的函

资产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监狱管理局处置资产的函
皖财资函【2019】277号

皖财资函〔2019〕277号

省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局机关中央空调等固定资产报废的请示》(皖狱〔2019〕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局办公楼原址中央空调(账面原值360.19463万元)购于2002年,使用年限较长,经常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转,且因办公楼搬迁,中央空调资产已闲置多年,存在安全隐患;你局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液晶拼接系统(账面原值111.46467万元)、升级改造项目(账面原值139.6889万元)分别购于2010年、2012年,因办公楼搬迁,此两项信息化系统技术落后,与升级后的新系统无法兼容,无维修使用价值,参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同意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宜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局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时足额将资产处置收入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1日


附件1: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省监狱管理局固定资产处置
资产占有单位
省监狱管理局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监狱管理局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监狱管理局处置资产的函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中央空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液晶拼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资产所在地:合肥
账面原值合计:611.3482万元
备注

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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