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3 10:12:16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皖财资函〔2019〕209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处置资产的函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处置资产的函
皖财资函〔2019〕209号

皖财资函〔2019〕209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报废汽车与机械工程系部分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函》(皖交财函〔2019〕2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鉴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96年-2011年购置一批废旧整车、举升机等教学仪器设备(账面原值合计865589元)已无法继续使用,参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的折旧年限,同意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的处置,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处置。
三、请你厅督促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7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处置
资产占有单位
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交通厅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处置资产的函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设备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865589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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