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3 10:10:3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现将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有何背景?
答:2017年,《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安排以及下达2017年资金的通知》(财综〔2017〕47号)明确,2017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每年下达我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8025万元,为规范“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以下简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广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完善管理制度的要求。“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广,项目分布在自治区本级、市、县,对象多、涉及面大。要依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依规依纪管好用好项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必须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资金使用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二)落实财政部工作部署的要求。《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安排以及下达2017年资金的通知》(财综〔2017〕47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17年至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规划和管理办法”。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是落实财政部工作部署的要求。
二、《办法》的政策依据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的政策依据有:
(一)《预算法》;
(二)《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
(三)《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
(四)《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安排以及下达2017年资金的通知》(财综〔2017〕47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7〕60号);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34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六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和遵循原则,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职责、资金分配下达、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全面、具体和明确的规范。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及职责分工。
第二章为资金分配下达,明确了项目申报、项目筛选、资金分配、资金下达时限等要求。
第三章为资金使用管理,明确了项目资金的支付、预算执行、项目预算调整、资助项目的宣传标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社会公告等使用管理要求。
第四章为绩效管理,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分工、项目绩效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违规行为及其处理方式。
第六章为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以及本办法执行起始日期。
四、政府部门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中有何责任?
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一)自治区财政厅职责:
1.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会同自治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年度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对项目进行筛选,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办理资金拨付和下达。
3.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等。
(二)自治区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
1.配合自治区财政厅确定项目资金年度支持方向,负责组织本部门主管领域的项目申报和审核。
2.负责本部门主管领域的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及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
(三)各有关设区市、县财政部门职责:
负责监督本市、县项目资金的使用,办理资金拨付和下达等。
(四)各有关设区市、县业务主管部门职责:
各有关设区市、县卫生健康、残联、民政、体育行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主管领域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管理、绩效目标设定及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验收等工作。
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如何分配?
答:(一)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会同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确定年度项目申报原则及支持方向,组织自治区有关业务部门进行项目申报。
(二)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项目申报原则、支持方向负责组织本部门主管领域的项目申报、筛选、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汇总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三)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对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按照确定的原则筛选确定支持的项目及资金额度,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如何拨付?
答:资金拨付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属基建项目的,按照基建项目资金拨付有关规定审核拨付。
七、在管理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的违法行为将如何追责?
答:各级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使用或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项目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及截留挪用等违反规定行为的,由财政部门追回骗取及违反规定使用的补助资金,并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同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将存在失信失范行为的违规单位列入负面清单予以惩戒,并将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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