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12-22 10:29:24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皖财资函〔2019〕63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安庆监狱处置资产的函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安庆监狱处置资产的函
皖财资函〔2019〕63号

皖财资函〔2019〕63号
省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安庆监狱报废车辆的请示》(皖狱〔201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鉴于安庆监狱2002年11月购置的1辆桑塔纳轿车(车牌号为皖HD102警,行驶里程32.8万公里,账面原值20.1万元)和2001年9月购置的1辆帕萨特轿车(车牌皖HD086警,行驶里程57万公里,账面原值27.24万元),上述2辆轿车经安徽中太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评估,车况较差,已无维修价值;2008年3月购置的1辆金龙牌警用大型普通客车(车牌皖HD169警,账面原值34.55万元),该车辆经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判定为黄标车,按国家规定,须强制报废。同意对上述车辆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宜由安庆监狱委托具备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处置。
三、请你局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并督促安庆监狱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时足额将资产处置收入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2月26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下属安庆监狱
报废处置2辆轿车及1辆客车
资产占有单位
省监狱管理局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省监狱管理局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安庆监狱处置资产的函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1辆桑塔纳轿车、1辆帕萨特轿车、1辆金龙牌警用大型普通客车
所在地:安庆
账面原值合计:81.89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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